湾管办发〔2021〕18号
关于印发《湾里管理局生态产业基地招商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办,洗药湖管理处,罗亭工业园管委会,管理局各部门,驻局各单位:
《湾里管理局生态产业基地招商方案》已经2021年第10次党工委会和2021年第11次局长办公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昌市湾里管理局工委 南昌市湾里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湾里管理局生态产业基地招商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引进一批具有综合竞争实力的总部企业,促进总部企业聚集,推动湾里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综合竞争力,结合湾里管理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为目标,以吸引省内外总部企业和培育壮大本地总部企业为重点,引进一批与良好生态相匹配的研发机构、企业总部项目,促进行业聚优发展,逐步形成良性循环,进一步彰显生态优势,展现湾里新作为。
二、项目定位
生态产业基地(150地块)是湾里管理局突出生态优势唱响“天然氧吧”品牌的重要内容,按照“政府推动、统一规划、平台服务、政策激励”原则,充分发挥湾里区位、生态、政策、服务等优势,以湾里新经济产业园为运营主体,定位于研发新城、总部基地、品质新区,打造集研发设计区、商务洽谈区、智慧办公区、健康休闲区四大功能板块为一体,布局合理、配套齐全、产城融合的产业集聚商圈。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优势
历史人文荟萃。伶伦、梅福、李时珍、岳飞等历史人物曾在此留下了生活的足迹;
生态条件优良。四处茂林修竹,森林覆盖率高达73.7%,是中国的“天然氧吧”;
区位优势明显。距高速入口约1公里,距高铁站13公里,距昌北国际机场23公里;
综合配套齐全。超市、银行、餐饮、休闲、会务、健身等功能一应俱全;
美誉殊荣众多。坐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生态区、国家森林旅游示范区、中国体育旅游精品景区、中国天然氧吧等7块“国字号”招牌。
(二)项目概况
生态产业基地(150地块)位于南昌市湾里管理局梅岭国家森林公园入口处,作为湾里新经济产业园二期重点打造内容,规划总占地面积约150亩,按照研发设计区、商务洽谈区、智慧办公区、健康休闲区四个功能区域布局建设,整体规划分期建设,首期启动建设105亩,建筑面积约4.9万㎡,为各类优质企业量身定做建筑面积分别为450㎡、600㎡、900㎡、1200㎡设施齐全、配套完备的生态经济总部大楼。
四、入驻条件
本方案所称总部企业(包括企业总部和总部企业,含区域总部企业),是指其核心营运机构、职能机构在湾里注册并依法经营,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央企、大型国企和优质民企等:
1.符合湾里管理局发展定位;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统一核算,在湾里汇总缴纳税款;
3.在湾里年纳税在350万以上(地方留成105万元以上,且不包含湾里辖内项目);
4.自签订生态产业基地招商协议起15年内注册地址不从湾里迁出,不改变在湾里纳税义务,年纳税不低于入驻生态产业楼宇所匹配的税收。
五、相关政策
1.入驻企业应根据招商协议要求,在湾里纳税。
2.根据企业年综合税收与土地、房屋造价成本相匹配的原则,为企业量身定做总部大楼,为达到双赢目标,自持期内入驻企业年综合税收按地方留成部分80%的扶持比例奖励给企业用于购置生态产业楼宇。
3.管理局平台公司负责总部大楼建设,原则上自持5年,入驻企业达到购买生态产业楼宇建设综合成本的,在结束自持期一年内办理不动产权过户手续,不动产权过户产生费用均由入驻企业自行承担。
(1)如企业在自持期内扶持资金提前达到所购生态产业楼宇建设综合成本,则在下一年度起,按企业年综合纳税额度地方留成部分不超过50%给予产业资金扶持,具体情况一事一议;
(2)如自持期内企业扶持资金未达到所购生态产业楼宇建设综合成本时,则差额部分由企业自行以现金方式补足,待补足后方可办理不动产权过户手续,并在下一年度起,按企业年综合纳税额度地方留成部分不超过50%给予产业资金扶持,具体情况一事一议;
(3)如自持期内企业自行装修、使用后因其自身原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则办公楼装修无偿归平台公司所有。
4.各属地原有总部企业签订生态产业基地招商协议的,自持期内税收按属地原有政策执行;新引进的入驻生态产业基地企业,自持期内地方留成剩余部分按管理局10%、属地(国有平台公司)10%比例分配,在下一年度起地方留成剩余部分分配比例一事一议。
5.此方案中综合税收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六、附则
本方案由江西湾里新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