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十三)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 2021-12-28 15:35:23 文章点击数: 稿源:湾里生态环境局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

(十三)整改公示

根据南昌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十三)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南昌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91-86356026。

督察问题

“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到位。南昌市排查存在“散乱污”企业340家,截至督察时仅完成整治178家,整治进度在全省排名靠后。

整改目标

整治辖区“散乱污”企业。

整改措施

2019年9月5日,湾里生态环境局通过对湾里辖区内企业排查,发现位于原南昌市湾里区招贤镇南堡路上的南昌纺织五金厂内有一家名为南昌康华香业厂的企业。该企业租用南昌纺织五金厂闲置车间,进行盘香制作,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燃煤、生物质燃料,属取缔关闭的“散乱污”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湾里生态环境局要求原湾里区招贤镇、湾里国资公司对该企业采取“两断三清”措施,取缔关闭该企业。经调查,该企业租赁车间已列入当年的拆迁地块。2019年9月10日,原湾里国资公司对该企业进行了断水断电措施,并于2019年10月8日与南昌康华香业厂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该企业在2019年10月底搬离租赁厂房。2019年11月21日,湾里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对南昌康华香业厂进行现场核实,该企业已拆除。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

2019年该企业已自行关闭并搬迁,原厂房已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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