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编号X2JX202104300002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 2022-11-09 09:33:00 文章点击数: 稿源:湾里生态环境局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编号X2JX202104300002整改公示

根据南昌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编号X2JX202104300002整改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1月9日至11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南昌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91-86356026。

督察问题

反映南昌市黄凌实业有限公司在南昌市梅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生态红线内大肆挖山毁林100余亩,用于违规建设私家园林和千万级豪华别墅,严重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

整改目标

拆除违法建筑,禁止破坏生态环境。

整改措施

湾里管理局自接到该信访件问题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核查,举报问题“曼山谷”项目(原泊园茶村,也曾用明净古村名称),地处南昌市湾里管理局梅岭镇梅岭村洞下垅,该项目范围面积110.53亩,实际使用43.04亩,保持原貌67.49亩。在实际使用的43.04亩中,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15.6亩(2001年通过协议出让取得,2011年7月由原南昌市国土资源局湾里分局变更登记,证号为洪国用(登湾2011)第096号,用途为综合用地,使用期限40年),办理部分审批手续2.42亩,违法使用林地25.02亩(其中2.38亩林地经套合与二调数据库水田重合),由南昌市黄凌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该项目范围面积110.53亩(村庄19.22亩、建制镇5.21亩、水田2.38亩、有林地83.72亩),位于梅岭--滕王阁风景名胜区(2004年1月13日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内,但不在梅岭国家森林公园范围内。

1.项目位于核心区面积为42.52亩,非核心区面积68.01亩。其中实际使用的43.04亩中,位于核心区面积为10.15亩,非核心区面积为32.89亩。

2.项目位于2018年生态环境部门划定的生态红线范围内的面积为67.89亩,不压占2021年6月优化后的生态红线。其中实际使用的43.04亩中,位于2018年生态环境部门划定的生态红线范围内的面积为24.56亩,不压占2021年6月优化后的生态红线。

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积为21.69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积88.84亩。实际使用的43.04亩中,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积为10.69 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积32.35 亩。

4.经套合《梅岭休闲接待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为接待设施、餐饮设施及道路用地面积为9.25亩,均在非核心区内。

5.该项目涉及核心景区范围内违法建筑、设施共计24处,建筑面积约5943.85㎡,占地面积约2621.44㎡;涉及非核心景区范围内违法建筑、设施共计15处,建筑面积约3515.86㎡,占地面积约2159.85㎡;共计39处、建筑面积约9459.71㎡、占地面积约4781.29㎡,拟全部拆除。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拆违。该项目涉及核心景区范围内违法建筑、设施共计24处,湾里管理局已分别于2021年3月16日、2022年2月28日开展集中执法拆除违法建筑,拆除违法建筑面积约5943.85㎡,占地面积约2621.44㎡;涉及非核心景区范围内违法建筑、设施共计15处,湾里管理局已于8月4日开展集中执法拆除违法建筑,拆除违法建筑面积约3515.86㎡,占地面积约2159.85㎡;共计拆除违法建筑39处、建筑面积约9459.71㎡、占地面积约47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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