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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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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刘伟                            职    务:党委书记、主任

办公电话:0791-83797628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岭秀湖街1号

工作职能:

负责卫生健康、爱卫、红十字会、老龄、计划生育所涉工作;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和管理;统筹推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爱国卫生工作;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机构设置

办属股室: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统战、宣传、督查、文明创建、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和卫生统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纪检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

(二)医政医管股(中医股)。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落实国家医务人员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配合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负责医疗纠纷调处工作;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负责重大会议及重要活动的保健与医疗保障工作;牵头健康扶贫工作。

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规定、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拟订所属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协调指导局管民营医疗机构的建设工作。

依法管理本区域内中医药工作。贯彻执行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办法、规章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区域内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编制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指导。

承担职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审批、审核、注册登记及有关证照的发放管理。

(三)疾病预防控制股(应急办)

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拟订本区域内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相应卫生应急工作,负责管理局卫生应急队伍的组建,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根据授权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管理局防治艾滋病和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规定、地方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承担管理局爱卫办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协调实施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责任管理目标。负责开展本区域内爱国卫生运动,组织推进本区域内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本区域内除“四害”工作。负责指导镇、街、管理处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工作。

(四)基层卫生健康股

贯彻执行省、市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组织实施基层基本药物制度。

(五)政策法规与科教宣传股(规划信息股)

贯彻执行卫生健康有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市政府规章,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政策研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等工作。

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推动实施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组织拟订本区域内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本区域内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

负责卫生健康行业综合监督工作。承担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健康、健康产业等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六)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股(老龄办)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政策建议,落实生育政策和服务,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贯彻国家、省、市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并协调落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管理局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办属单位:

南昌市第四医院

湾里管理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湾里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湾里管理局梅岭镇中心卫生院

湾里管理局太平卫生院

湾里管理局罗亭卫生院

湾里管理局招贤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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