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1.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0 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实施方案的通知》(赣财农〔2020〕3号);
2.《湾里管理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湾财农〔2024〕2号)
二、申请条件
湾里管理局全域境内粮油种植户
三、办理材料
申请验收报告、以村为单位的面积汇总表、分户花名册、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一式两份。
四、申请程序
实施的粮油生产项目,坚持“先种植后补助”原则,采取以下申报、验收办法:
(一)当年进行申报验收,农林办下达申报验收通知由各镇 (处)以镇为单位进行统一申报验收。各镇(处)将粮油生产花名册、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按村组进行公示,及时组织审核汇总。对审核合格的项目签署审核意见,将相关材料(申请验收报告、以村为单位的面积汇总表、分户花名册、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报局农林办,局农林办收到上述验收材料后及时会同局财政办组织项目验收。
(二)项目验收的重点为项目单位年度实施计划完成情况,对项目计划完成较好的,签署验收合格意见。局农林办、局财政办根据签署的验收合格意见单下达补助资金至各镇(处),各镇(处)要在15个工作日之内将资金拨付至农户手中。
五、资金发放
补贴资金通过“社保卡”或公司公账直接发放到户。
六、补贴标准
(一)早稻种植项目。对早稻种植户进行扶持,按照“谁种植奖补谁”的原则和种植双季稻的要求,由局财政按 200元/亩给予直补,对及时完成早稻任务且达到高产高效的,在局级奖励基础上,由各镇(处)按100元/亩再给予直补,直接拨付至农户手中。(牵头单位:农林办、财政办、各镇、洗药湖管理处)
(二)油菜种植项目。对全局范围内,尤其是主干道沿线(s417公路、罗梅公路、太洗公路、萧峰大道及周边牛岭、南岭、卫东红星等村庄、005县道、南安公路)及狮子峰等景区范围内连片种植10亩以上的油菜,并按照技术规程进行直播或移栽,按 400元/亩给予补助。(牵头单位:农林办、财政办、各镇、洗药湖管理处)
七、咨询电话/联系方式
0791-83761313
八、受理单位
湾里管理局农林办农业综合一股
九、办理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岭秀湖街1号,湾里管理局便民服务中心2楼全科类综合服务窗口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十二、办理时限
各镇(处)上报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
十三、监督渠道
0791-83760266;湾里管理局领秀湖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