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里管理局促进电商直播产业园发展扶持办法〉补充办法》

日期: 2023-09-12 16:07:00 文章点击数: 稿源:

为持续优化我局电商直播产业发展环境,推动电商新经济、新业态在园区稳步发展,对《湾里管理局促进电商直播产业园发展扶持办法》(湾管办字〔2023〕31号)补充以下条款。

第一条 租金减免及快递补贴

1.对入驻园区并在园区内设置快递站点的物流企业,在其持续平稳经营、保障优质服务的前提下,对其全部物业租金实行按季度先收后补(最高不超过30平方米)。

2.对入驻园区的电商直播企业,寄发快递按照0.5元/件给予补贴,每家企业累计补贴不超过10万元/年。

3.对入驻园区的电商直播企业弄虚作假骗取快递补贴的,一经查实,依法追回企业所获快递补贴,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条 园区内企业须积极配合湾里管理局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经营数据统计工作。

第三条 《湾里管理局促进电商直播产业园发展扶持办法》(湾管办字〔2023〕31号)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条 本办法由招商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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