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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湾里生态环境局关于原南昌市汽车钢板弹簧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相关信息网上公开

日期: 2022-07-28 09:43:26 文章点击数: 稿源:湾里生态环境局

南昌市湾里生态环境局关于原南昌市汽车钢板弹簧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相关信息网上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南昌市湾里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江西核工业环境保护中心对原南昌市汽车钢板弹簧厂企业地块土壤环境开展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原南昌市汽车钢板弹簧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原南昌市汽车钢板弹簧厂地块位于南昌市湾里区站前街道阳春街以南,乐祖路以西,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72210,北纬28.71627。

3.项目情况:原南昌市汽车钢板弹簧厂1985年建设投产运营,主要从事汽车钢板总成及散片的加工及销售(不涉及电镀工艺),涉及的生产工艺主要包括下料、钻孔、卷耳、切边(包耳)、压延切角、锪孔、下料成型、淬火及回火、喷丸、铆制、压套、装配、预压分弧、喷漆等(不涉及电镀工艺)工序;2011年,原南昌市汽车钢板弹簧厂部分停产,至2017年底原南昌市汽车钢板弹簧厂全面停产。根据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里分局提供的地块红线图及规划用途说明可知,本地块拟规划为商业商务用地、文化康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及社会停车场用地。

二、调查方案

本项目调查范围为原南昌市汽车钢板弹簧厂地块,调查区域为生产区域(原生产车间)、成品仓库、机油储藏间以及生活办公区域等,结合原厂区平面布局及生产工艺,采用“系统布点+专业判断布点”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点位布设,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要求,共布设38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内26个,对照点12个),共141个土壤样品(地块内129个,对照点12个,不含平行样),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 1282-2020),确定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等55项污染物项目。

三、调查结论

江西核工业环境保护中心通过场地信息收集、场地历史生产情况调查、现场踏勘、现场土壤样品采集、编制调查方案、经专家评审、建井取样、样品检测、数据分析与评估等工作,编制调查报告,已于2022年4月15日通过专家评审。

初步调查总体结论:本地块内各土壤监测点中的重金属、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及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等监测项目均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 1282-2020)(江西省地方标准)及其他相关地方标准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本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除菌落总数存在超标外,其余地下水样品的各项指标(石油烃C10-C40、锡、总铬除外)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石油烃C10-C40符合《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 62号)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锡符合美国环境保护署(US.EPA)最新发布(2018年5月)的区域筛选值要求;总铬符合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区域筛选值要求)。经调查分析,本地块内主要为菜地,周边多为成熟的居民小区,疑似为周边居民对菜地施加农家肥导致地下水中菌落总数超标,与本地块历史上的生产活动无明显关联;地块外西侧(紧邻)水塘内的地表水样品中本地块关注的特征污染物均未超标,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及五日生化需氧量等3项常规指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Ⅲ类标准,但各项检测值均符合Ⅳ类地表水标准。经调查分析,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及五日生化需氧量等3项常规指标超标与该水塘较为密闭(无外来活水)及初期雨水携带污染物汇入有关。

综上,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可以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

单位:南昌市湾里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南昌市湾里生态环境局梅岭大道33号 (邮编:330004)

联系电话:0791-83785077

邮箱:wlqhjbhj@126.com

南昌市湾里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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