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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里区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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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和湾里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政策措施和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湾里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湾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湾里区工农路63号;邮编:330004;电话:0791-83765686传真:0791-83760989 ;电子邮箱:1348572618@qq.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区根据省、市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并以“南昌·湾里”政务网站(www.ncwl.gov.cn)、湾里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ncdoc/nczwgk/wlq/)为主要载体,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较好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健全了领导机构,新调整了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区监察局、区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从区政府办、区法制办、区监察局和区信息化管理中心抽调人员组成工作小组,有效充实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均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二是完善了工作制度,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今年以来,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先后印发了《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内容进行自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南昌·湾里”政务网站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区政府网站信息填报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及其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3次,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和明确。全力做好全国第一次政务网站普查工作,排查整改问题74个,顺利通过了全国第一次政府网站普查。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协调会商机制,加强了公文办理阶段的公开属性界定工作,并定期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促,全区上下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得到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数量、质量明显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数据报告的统一规范,2015年纳入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范围的部门、单位有45个,共主动公开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八大类政府信息9600余条,主要包括:全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报送的政务活动、收支预算表,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信息,以及户籍、计生、教育、就业、保险、医疗等方面的办事流程等,主动公开的方式包括: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村(社区)务公开栏等(同一信息在不同平台上传的未重复计算)。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方面

一是积极推进“阳光审批”。继续做好湾里区第九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并主动公开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有关信息。目前,我区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共253项的基础上,保留区本级行政审批事项210 项,下放镇(街办)审批事项 21 项,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审批事项232 项(含区级初审转报上级审批事项43 项),其中:实行一审一核审批事项 165项。二是公开了部门权责清单。第九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全区各有关单位及时承接市政府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逐步建立了全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并依法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了30家部门单位权责清单,涉及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和服务指南等信息。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

今年以来,我区在财政预算公开工作上进行了积极探索,按照统一格式、细化内容的要求积极主动公开经本级人大审议批准的政府收支预算和安排明细。在横向层面,主要包括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分类的公共预算收支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特别是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三农”、保障性住房等支出已细化到项级科目;在纵向层面,主要包括上级转移性收入和对下级的转移性支出,已按规定在区本级预算、决算中反映,真实反映了区本级财政收支情况。

2015年预算公开情况:由区财政局牵头,全区57个预算部门均按要求在预算批复20日内,及时完整的公布了相关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区财政部门也按规定公布了2015年预算报告草案、转移支付情况说明、2015年本级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2015年同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2015年同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2015年本级支出预算、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015年预算报告草案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了说明,全区各级部门预算在公开至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至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公开至具体项目,并公开分地区的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14年决算公开情况:由区财政局牵头,按照财政部《部门决算管理制度》(财库﹝2013﹞209号)和湾财库﹝2013﹞13号)等文件精神,全区所有预算部门在2015年10月中旬前实施了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同时“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到说明了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等信息。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方面

一是做好了保障性住房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因保障性住房工作涉及到的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退出情况等信息由市房管局统一在“南昌市房产信息网”及市级媒体进行公开公示,我区房管部门遵照市级精神开展工作,今年以来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相关信息4条,主要涉及保障性住房补贴发放领域,及时公告公示了保障房摇号结果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我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定期向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并由市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进行信息公开。二是做好土地供应、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今年以来,湾里区成交经营性用地5宗,在分局门户网站平台公布2015年土地供应信息5条,包括出让公告2条、成交公示3条,实现经营性用地出让信息全公开。推动了征地信息的公开发布工作,我区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辟了“征地信息”专栏,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和管理政务信息网上登录工作。截至年底,已经公开2003年-2015年近12年的征地信息320条,包括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征地标准、征地批复、一书三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实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重大突破。三是深化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在房屋调查摸底阶段,采用宣传手册、彩绘条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房屋征收相关政策,努力做到真正将征收政策宣传到群众身边,真正让征收政策做到深入人心,共同营造依法征收、阳光征收、和谐征收的良好氛围。在房屋征收工作实施阶段,除依法公示了《房屋征收告知书》、《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通告》等法律文本外,还做到了4个公开即:入户调查结果公开、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结果公开、房屋评估结果公开、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收工作各个环节全方位、多层面的公示,让所有被征收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效的遏制了征收补偿工作中不公平现象的滋生。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推进了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由区发改委牵头,认真做好了湾里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平台的管理工作,主动发布项目立项、核准、备案等审批信息60条,并及时填报了省发改委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采集软件。

5.推进公共服务公开方面

一是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及时上传了《湾里区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6年度湾里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通知》等文件。及时公开了五险统征、失业保险、工伤认定等经办流程,并且在网站提供表格下载,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备齐材料。二是推进了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实施了救助过程公开,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布了孤儿审批程序、高龄补贴申请程序、老年优待证办理程序、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因灾死亡人员抚慰金申报流程等10项社会救助内容申请办理流程,极大地方便了公众办理民政业务。另外我区要求各镇(街办)、村(居)委会在公示栏全面及时地公开民政各类信息,如低保对象长年在村(居)委会公示栏进行公示,加强了公众对低保人员的监督。三是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对教师资格的认定、全省统一招聘教师、引进教师各个环节都及时在网上进行公示,还主动公开了“江西省优秀乡村教师”、“南昌市十佳教师”等信息28条,面向市民教育服务类信息4条。四是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中公布了职业病目录、医疗机构设置职业规章、药品信息查询专网、餐饮许可、护士执业注册、12家药店地址及经营范围等11个方面的内容,为方便群众看病就医,主动公布了7家医疗机构概况和全区6个疫苗接种点等方面情况,及时发布法定传染病的预防宣传活动,截至目前未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方面

2015年,区环保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09条,具体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等。同时,为密切联系群众,还公布了环境保护举报电话12369。

7.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今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食品药品监管信息63条,内容包括: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食品药品安全状况、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知识和预警、医疗器械市场整治、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药品、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同时,为保证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还设立了信息公开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监督。

8.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加大了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在便民服务事项中公开了具体办事流程及有关须知。同时,进一步加大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力度,极大地增强了我区慈善事业的公开报道。

四、政策措施和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政策解读方面,根据省、市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区及时做好了对国务院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及解读的转载公开工作,同时与区法制办、区委宣传部等单位部门进行沟通,对区内重大会议决策进行报道。热点舆情回应方面,今年以来共办结区长电子信箱80余件,其中:通过网上公开信件办理情况51件,未网上公开的信件,主要是因为内容涉及个人隐私或不宜大范围知晓,但都与来信人进行了联系,取得了支持与理解,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年共回应重大舆情18起;区本级及相关部门通过不同方式渠道回应社会关切296起,其中: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参加电视台在线访谈2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4篇、政务微博回应事件205余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84件。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以来,我区受理依申请公开9起,其中:当面申请数量6起,网络申请数3起;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答复。同时,区档案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受理群众现场查阅档案当面公开政府信息申请423起,基本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且未出现因依申请不当或咨询不当产生不良影响,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在政府信息查阅方面的需求。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区本级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区政府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有的单位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够,政务公开不彻底、不全面。今后,我区将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从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和方便群众办事着手,主动公开更多经保密审查签订的有关信息,为建设阳光政府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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