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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里管理局社稳办(应急罚【2024】02号)安全设备设施类违法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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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里管理局社稳办(应急罚【2024】02号)安全设备设施类违法案公示

违法事实2024年1月10日,我办执法人员到某某加油站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时发现,该加油站加油岛区域存在大量二维码,造成误导顾客在加油岛区域可以使用手机扫码行为,且加油机附近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

处罚理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和《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第三十八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结果:湾里管理局社会安全稳定办公室决定该公司给予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文号:(湾)应急罚〔202402

做出处罚决定的部门:湾里管理局社会安全稳定办公室

公示日期:2024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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