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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湾里管理局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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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的背景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政府采购活动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政府采购绩效评价通过对经过量化的评价指标进行打分,形成整体评价结果。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 政府采购活动的专业性、效率性、公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 (三) 政府采购结果的需求相关性、经济性、效益性和有效性; (四) 政府采购当事人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五) 政府采购当事人诚实信用情况; (六) 其他需要绩效评价的内容。 

三、绩效评价指标

 (一)决策指标   包含了采购预算编制合理性以及采购需求的合理性。

 (二)执行指标 1、采购计划:实施计划及时性、采购方式合理性、委托形式合规性。 2、采购执行效率:是否在法定时间内完成中标(成交)结果确认,采购结果公示,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公示。 3、保证金收退管理:保证金收取规范性,保证金退还及时性。 

 (三)产出指标

 1、采购政策执行情况:是否落实了节能产品政策、环保产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政策,是否执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2、合同履约效率:履约规范性、履约付款及时性、需求达成度 

(四)效益指标

 1、采购经济性:采购资金节约率 

 2、采购公平性:是否存在供应商投诉、举报

 3、采购公开性:采购信息获得性、意向公开、采购信息透明度

 4、满意度调查:调查对象满意率 四、评价结果的运用 财政部门将及时整理、归纳、分析、反馈绩效评价结果。

对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政府采购当事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财政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追究责任。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安排项目预算的重要依据。 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是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相关单位要确保绩效管理有效果、出成果。

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咨询机构:湾里管理局财政办公室
    咨询人:吴懿全
    咨询电话:0791-83798099
    咨询地址:岭秀湖街1号湾里管理局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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