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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2022年湾里管理局棚户区(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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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2022年湾里管理局棚户区(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以下简称《补偿方案》)作政策解读说明。

一、政策背景

由于近年湾里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改造等项目征拆体量增长,为进一步明确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货币补偿等群众迫切关注的问题,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湾里管理局出台了棚户区(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方案的制定出台,有助于满足现阶段湾里城建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求。

二、出台目的

湾里印刷厂宿舍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需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面积约0.38万㎡,被征收户数30户,为做好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结合项目实际,湾里出台了《补偿方案》。

三、执行标准

《补偿方案》主要依据以下文件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南昌市旧城(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示范文本)》(洪府厅发〔2019〕113号)。

四、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东至福佳来医养院,南至福佳来医养院,西至竹山路,北至招贤镇辖区山体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房屋的所有权人。

五、内容摘要

《补偿方案》主要围绕征收范围、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被征收人、征收补偿签约期限和搬迁期限、征收补偿依据、征收补偿补助及奖励、有线电视及热水器迁移补偿、房屋重置价、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住房保障和民生保障、安置房楼层选择规定、办理搬迁补偿安置手续的程序、申请行政复议等13个方面的内容展开阐述。其中:

(一)征收补偿签约期限为自征收部门下达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19日止。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15天内完成搬迁。

(二)被征收房屋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计算。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

(三)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一次性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7元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户结算后少于1000元的,按1000元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四)被征收人取得的货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自下发征收决定之日起1年内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中相当于货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

(五)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六)房地产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召集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如在征收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三分之二的被征收人参与投票或没有评估机构可以获得简单多数票,采取抽签方式随机选定确定。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房屋征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七)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人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辖区湾里管理局作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策亮点

(一)方便操作符合审计工作实际要求,明确住宅和非住宅等内容的的征收奖励标准。

(二)灵活变通赋予征收双方选择权,有助于推动征收工作的开展。

(三)公平透明规范给付程序,明确临时安置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期限等内容的标准。

(四)与时俱进保障人民权益,考虑到湾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结合项目实际对相应的费用标准进行了调整。

(五)规范一致确保不同政策衔接统一,体现尊重历史、利民惠民的工作初衷。

    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咨询机构:湾里管理局房产服务中心
    咨询人:房产服务中心征收(棚改)股
    咨询电话:0791-83767089
    咨询地址:人防大楼8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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