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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湾里管理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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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湾里管理局印发了《湾里管理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全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充分发挥集体林地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前期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及线下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并经中共湾里管理局工委2024年第33次会议和湾里管理局2024年第48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以湾里管理局名义印发了《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由目标任务、重点改革任务、工作要求三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目标任务,第二部分为重点改革任务,主要明确湾里管理局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按照三类县重点“3+1”工作的要求,主要落实7项改革任务,分别为规范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推进林权流转、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林下经济、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强队伍建设。第三部分为工作要求,主要从“强化组织领导、积极营造氛围、加强督导检查、认真总结提炼”等四个方面阐述做好湾里管理局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的保障措施。

(一)目标任务

重点做好“3+1”,即“3”是指推进林地“三权分置”、妥善解决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加强林业基层基础建设三项工作;“1”是指:发展1项林业产业三产融合特色产业。

(二)重点改革任务

1.深化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

(1)规范集体林地承包经营一是落实所有权。坚持农村林地集体所有制不动摇。二是稳定承包权。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承包期届满时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林地稳定经营。三是放活经营权。林地经营权可依法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发证,可依法再流转或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可以作为申报林业项目、申请林木采伐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事项的凭证。林地经营权合同终止时,要保障林地经营权人的林木财产权益,鼓励林地受让方以公允价格受让林木。

(2)推进林权流转。一是引导以出租、入股、托管、互换等市场化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建立社会资本投资林权的渠道。鼓励工商企业、林业经营联合体、经营大户等社会资本参与林权流转;二是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流转农户林地经营权。通过托管经营、再发包、再出租等方式,增加集体经营性收入。三是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模式组建林权收储机构,收储分散林权。实行“收储+经营+融资+再收储+再经营+再融资”循环滚动的运作方式,对收储的林地林木资源进行有效经营,促进集体林良性发展。四是推进林权数字化建设。将林地承包经营合同信息录入林权综合监管系统,为林权流转提供信息查验。五是建立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制度,局农林办加强对林权流转的审核和服务。

2.激活集体林发展潜力

(3)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高效整合碎片化林地资源,推动南昌梅岭农林投资公司整合利用闲置林地资源发展林下经济,鼓励家庭联合经营、农户委托经营、“企业+基地+农户”联结经营等模式,组建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或民营林场。采取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提供生产性服务等措施培育林业规模经营主体。

3.发展现代林业产业

(4)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结合林业资源实际,重点巩固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改造提升油茶、毛竹等传统产业,实施推进油茶扩面提质、山茶油品牌建设。开展“以竹代塑”行动,引进竹产品深加工企业,提高竹产品附加值。同时围绕休闲旅游发展,坚持推进森林旅游康养、森林旅游等新型产业。

(5)发展林下经济。利用公益林、天然林的林下资源、林间空地、林缘林地等发展林下经济,培育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新业态。大力引进适宜技术和社会资本,精心培育壮大招贤镇玉木耳、林药,梅岭镇太平镇林药,洗药湖管理处林禽、林菜,罗亭镇林花等林下经济,千方百计增加林农收入,各镇处在2025年底前要培育一批有技术、有产品、有前景的林下经济示范点或生产基地。

4.畅通林权登记

(6)妥善解决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一是坚持原依法颁发的林权证继续有效、不变不换;二是坚持集中清理和逐宗化解相结合,组织开展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清理规范和整合建库。三是建立林权登记协同便民利民机制,加快不动产登记系统与林权管理服务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四是加强林地承包经营及合同管理,发挥村组作用,在承包合同签订前开展林权地籍调查工作。五是林权地籍调查要遵循林业生产特点,尊重历史。六是完善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和林权流转合同纠纷调处机制,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纳入管理局综合考评体系。七是推进完成遗失林权证补办工作。

5.加强林业基层建设

(7)加强队伍建设。根据省、市林长制工作要求,打造“一专多能”护林员,实现护林员“一员”变“五员”,逐步将专职护林员队伍打造成集林业法规宣传员、林业技术推广员、森林防火员、林业有害生物防疫员、野生动植物保护员等为一体的林业管护队伍。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成立由管理局主要领导任主任,管理局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局农林办、局财政办、局文旅办、局人社办、局社稳办、市自规局湾里分局主要负责人,各镇、洗药湖管理处行政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湾里管理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专班,统筹协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2.突出任务重点。进一步完善林地确权登记工作,确保林地权属清晰、界址明确,减少林权纠纷;放活林地经营权,积极推动林业经营模式创新,提升林业生产效率与经济效益;强化林地经营收益权,加大对林业产业的扶持力度,发展林业特色产业项目,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结合。

3.形成部门合力。各属地要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引导广大林农和社会资本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项目,实现林业规模化经营;农林办要牵头抓总,精心规划改革路线,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纳入年度林长制考核;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为林地确权登记、林业产业扶持等方面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其他相关部门要凝聚强大合力,促进资源共享,协同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4.认真总结提炼全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时间跨度为两年(2024-2025年),局农林办负责派出专业人员对各镇、洗药湖管理处进行业务指导,及时发现解决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湾里经验。

三、征求意见情况

针对《湾里管理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湾里管理局农业农村与林业办公室通过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及线下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的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书面征求了各镇、洗药湖管理处,局社稳办、局文旅办、局人社办、局财政办、市自规局湾里分局等10家单位意见建议,其中,招贤镇、梅岭镇、太平镇、洗药湖管理处、局社稳办、局文旅办、局人社办、局财政办、市自规局湾里分局9家单位表示同意,罗亭镇提出的意见建议未采纳。

具体意见建议:将第二部分[重点改革任务]第(四)点[畅通林权登记]第6点[妥善解决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中“四是各镇处要加强林地承包经营及合同管理。发挥村组作用,在承包合同签订前开展林权地籍调查工作。”改成:“四是各镇处要加强林地承包经营及合同管理。发挥村组作用,在承包合同签订前配合局农林办开展林权地籍调查工作。”将“六是各地要完善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和林权流转合同纠纷调处机制,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纳入管理局综合考评体系。”改成:“六是各地要完善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和林权流转合同纠纷调处机制。”将“七是各镇处要推进完成遗失林权证补办工作,局农林办与市自规局湾里分局理顺集体林权流转办证工作流程。”改成:“七是各镇处要配合遗失林权证的补办工作,局农林办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里分局理顺集体林权流转办证工作流程。”

未采纳理由:1.《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方案》明确规定:乡镇政府要加强林地承包经营及合同管理。发挥村组作用,在承包合同签订前开展林权地籍调查工作。

各地要完善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和林权流转合同纠纷调处机制,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纳入平安江西建设考评体系。

2.集体林权属镇、村集体所有,林权不动产证是林权的法律凭证,林权证遗失,林权权利人应积极申请补证。

四、合法性审查情况

针对《湾里管理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局社稳办已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五、局领导调度情况

2024年11月11日,湾里管理局党工委委员、副局长曾斯博召集局社稳办、局文旅办、局人社办、局财政办、局农林办、招贤镇、梅岭镇、罗亭镇、太平镇、洗药湖管理处、市自规局湾里分局11家单位召开了湾里管理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湾里管理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

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咨询服务机构:湾里管理局农业农村与林业办公室

咨询服务联系人:雷  轩

咨询服务电话:0791-83760762

咨询服务地址:南昌市湾里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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