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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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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办办事处,洗药湖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湾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   

湾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17号)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标准引领。充分转化推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以全国统一、系统完备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为指引,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

(二)坚持需求导向。紧贴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全方位回应公众关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应公开尽公开,增强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真正让群众能看到、易获取、用得上。

(三)坚持依法依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

(四)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在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管理利用等方面探索创新。

二、目标要求

(一)2020年底前,区、镇(街办、洗药湖管理处)二级初步建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

(二)2021年底前,制定完成公开事项科学全面、工作流程规范高效、平台渠道丰富多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取得新进展。

(三)2022年底前,建成以“精准精细的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务实管用的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协同联动的公开平台体系”为核心的全区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干部队伍专业素质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各镇(街办)、洗药湖管理处、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可在江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下载”),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按照条目方式细化分类,于2020年6月底前形成区、镇(街办、洗药湖管理处)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事项梳理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除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做到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同时分别于2020年8月底前梳理规范基层政府权责清单、基层政府公共服务清单。(责任单位:各镇(街办)、洗药湖管理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指导单位:区政府办、区编办、区行政服务中心)

(二)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各部门、单位要依据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参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格式模板》(见附件),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经区政府审核把关后向社会公布。编制目录要实事求是,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区、镇(街办、洗药湖管理处)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需于2020年11月底前编制完成并统一公开,后期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责任单位:各镇(街办)、洗药湖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三)落实其他领域标准指引。鼓励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办)、洗药湖管理处在落实好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先行探索其他领域标准建设。按照国务院部门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于2022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责任单位:各镇(街办)、洗药湖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

(四)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要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政府信息管理、依申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考核等制度规范。积极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每年度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及时公开清理结果。加强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整合利用等方面的探索创新。(责任单位:各镇(街办)、洗药湖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

(五)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当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整合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和互动交流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严格政务新媒体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程序,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建立网民意见建议审看处置机制,积极借助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责任单位:各镇(街办)、洗药湖管理处,区政府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

(六)加强政策措施阐释解读。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办)、洗药湖管理处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要同步开展政策解读,深入浅出地解读政策背景、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让群众看得懂。要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积极通过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让群众喜闻乐见。(责任单位:各镇(街办)、洗药湖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

(七)创新基层决策参与方式。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办)、洗药湖管理处要结合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制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布。在制定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文件、重大规划计划等重大行政决策时,要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议,提高决策透明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各镇政府(街办)、洗药湖管理处讨论研究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应邀请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并探索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促进政民互动交流,增进理解、认同和支持,凝聚政策执行合力。(责任单位:各镇(街办)、洗药湖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

(八)大力开展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基层政务公开的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努力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程中创造好经验、树立新样板,争创全省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责任单位:各镇(街办)、洗药湖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

(九)全程公开办事服务事项。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办)、洗药湖管理处要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编制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并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责任单位:各镇(街办)、洗药湖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

(十)探索推动村(居)务公开机制。各镇(街办)、洗药湖管理处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建立完善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列明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探索完善村(居)务公开渠道,以“窗口标准化、内容常态化、管理规范化”为目标,加强村(居)务信息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公开栏真正成为村(居)务公开的重要平台。(责任单位:各镇(街办)、洗药湖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镇(街办)、洗药湖管理处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区政府各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分别于2020年7月底前制定各自的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共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镇(街办)、洗药湖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作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要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构,配齐专职人员。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把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内容,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要加强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依法依规公开意识。

(三)加强监督检查。区政府将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区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评价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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