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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湾里管理局促进电商直播产业园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湾里管理局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和意见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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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湾里管理局促进电商直播产业园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湾里管理局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2023年1月28日和2月22日,湾里管理局招商办分别通过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征集和召开电商直播及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座谈会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网上公开征集和座谈会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情况和采纳情况归集如下。

一、收集的意见建议情况

本次网上公开征集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本次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集4条意见建议,具体内容是:

(一)关于《湾里管理局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对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升级给予补助。

(二)关于《湾里管理局促进电商直播产业园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对新增账号进行培育奖励。

(三)关于《湾里管理局促进电商直播产业园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新增企业直播销售湾里本土产品奖励。

(四)关于《湾里管理局促进电商直播产业园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新增直播、视频推介宣传湾里奖励。

二、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决定采纳的意见建议(共4条)

(一)对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升级给予补助。《湾里管理局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调整为“支持存量企业对原有设备实施数字化改造升级。一年内累计完成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且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数字化改造项目,按购买设备发票的8%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给予补助”。

(二)对新增账号进行培育奖励。《湾里管理局促进电商直播产业园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调整为“对入驻园区的MCN机构培育电商直播账号。MCN机构上一年度培育电商直播账号,单个账号单个平台活跃粉丝数量达到100万,500万,1000万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升级按差额部分补足,单个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三)新增企业直播销售湾里本土产品奖励。《湾里管理局促进电商直播产业园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调整为“对园区内企业采用直播方式销售湾里本土产品,直播纳税销售额达100万元(含)-500万元、500万元(含)-1000万元、1000万元(含)-2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5万元奖励。同时销售“自有品牌产品”与“湾里本土产品”的不重复奖励”。

(四)新增直播、视频推介宣传湾里奖励。《湾里管理局促进电商直播产业园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调整为“对园区内的电商直播企业,全年推介湾里直播和宣传短视频累计视频点击量不低于1亿人次,给予10万元奖励;其中单次直播视频点击量不低于500万人次,给予5万元奖励;单次直播视频点击量不低于1000万人次,给予10万元奖励;奖励升级按差额部分补足,单个企业全年累计奖励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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