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汇鑫锻造有限公司、江西鑫腾安新材料有限公司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局部调整的公示

日期: 2026-10-20 09:19:31 文章点击数: 稿源:

关于南昌汇鑫锻造有限公司、江西鑫腾安新材料有限公司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局部

调整的公示

 

南昌汇鑫锻造有限公司、江西鑫腾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因办公的实际需求和消防安全的需要,现向我办申请对原设计方案进行局部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汇鑫办公楼:

1.根据实际使用功能调整了平面分隔和轴网间距;

2.优化了卫生间平面布局,增加了无障碍卫生间;

3.东面钢结构雨棚调整为钢筋砼雨棚;为满足消防安全,北面增加了室外消防疏散钢梯;调整后整栋楼面积增加了36.24平方米。

鑫腾安综合楼:

1.根据实际使用功能调整了平面分隔和轴网间距,各层使用功能调整为一层职工活动室,二、三层办公;

2.楼梯间调整为南面中间,优化了卫生间平面布局;

3.为满足消防安全,东面增加了室外消防疏散钢梯,并与室外走廊连通;屋面改为上人屋面,楼梯间直通屋面;调整后整栋楼增加了76.26平方米。

总平面布置:

1.为满足消防车道间距要求,取消办公楼前喷泉;

2.为满足厂区停车要求,增加停车位数量,调整后停车位共25个;

3.因增加停车位和满足消防车道宽度及转弯半径,绿地率调整为3.51%。

调整前项目总建筑面积12854.18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22978.2平方米。容积率1.09,建筑密度54.49%,绿地率1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比例3.4%。

本次调整后,总建筑面积增加112.5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增加101.1平方米,不计容积面积增加11.4平方米。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12966.68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23079.3平方米;容积率1.10,增加了0.01;建筑密度54.83%,增加了0.34%;绿地率3.86%,减少了6.14%(原规划10%绿地率标注错误);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比例3.75%,增加了0.35%。

调整后各项指标符合用地规划条件,容积率≥0.8,建筑密度≥33%,绿地率≤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的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调整内容予以公示。凡是对以上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向我办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0月28日

公示地点:南昌市湾里官方网站,湾里管理局景区与城乡建设办,项目现场。

查询网址:http://wl.nc.gov.cn/

联系方式:湾里管理局景区与城乡建设办敖学文

电话:0791-83766017(消防股)

      0791-83760563(综合股)

地址:南昌市湾里管理局梅岭大道人防大楼

附件:调整相关文件

 

                                 湾里管理局景区与城乡建设办公室

                                                     2026年10月20日

汇鑫、鑫腾安调规文本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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