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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里管理局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办事指南和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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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条件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湾里管理局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湾里管理局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

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三) 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四)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人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但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五)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补贴标准

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每人每月110元。

三、申请方式

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分为线下窗口申请和线上自助申请两种方式。

(一)残疾人或者其家属通过线下窗口申请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第一步: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法定确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管理处)受理窗口书面申请,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等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第二步:申请条件:填写《南昌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居民户口本(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管理处)提出申请。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还须提供享要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第三步:镇(街道、管理处)残联工作人员进行市核。

第四步:社会事务办公室  股审核认定。

第五步:社会事务办公室养老服务股登录残疾人两补系统进行审定。

第六步:自认定当日起,当月审批当月发放补贴。

受理地址:湾里管理局户籍所在村、社区委员会

办公地址:湾里管理局各镇、街道、洗药湖管理处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791—8376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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