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残疾人面临的特殊生活困难与长期照护需求,方便群众了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两项补贴”)政策,规范补贴资金发放,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生活补贴:具有湾里管理局户籍,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残疾等级为一、二、三、四级的残疾人。
护理补贴:具有湾里管理局户籍,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11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110元。
三、发放形式
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按月发放,依托“社保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至补贴对象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四、政策衔接说明
(一)符合“两项补贴”申领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同时满足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老年人护理补贴申领条件的残疾老年人,仅可择高标准申领其中一项,不得重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与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叠加享受。
(三)已享受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及专项照料护理补贴的残疾人,不得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四)已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城乡特困人员供养保障范围的残疾人,不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五、申请方式
(一)自愿申请
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处)的民政窗口提交书面申请。申请补贴需提供申请人本人的《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原件并填写《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及《政策告知承诺书》,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需出具《低保证》。委托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村(社区、分场、林场)工作人员代办的,代办人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二)“跨省通办”
推行异地受理、属地审批发放模式。异地居住残疾人可就近在常住地乡镇(街道)受理窗口提交申请,由湾里管理局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批,并按月发放补贴。
(三)全程网办
申请人可通过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
www.gov.cn)及其移动端、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
zwfw.mca.gov.cn)及其移动端“民政通”(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百度APP搜索“民政通”访问)等终端,全程在线提交申请、查询、修改残疾人“两项补贴”证明材料。
六、主动告知
补贴对象出现户籍迁出、《残疾证》注销或等级变动、退出低保、死亡、服刑、纳入特困供养等情况变化时,本人或家属需第一时间主动告知所属村(社区、分场、林场)、镇(街道、管理处),及时办理停发、变更手续,杜绝违规领取补贴。
七、咨询渠道
广大残疾人及家属可前往辖区村(社区、分场、林场)、镇(街道、管理处)便民服务中心现场咨询,也可拨打湾里管理局社会事务办公室咨询电话:0791-83767013,详细了解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条件、办理流程及相关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