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湾里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深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线上餐饮经营环节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为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作用,督促辖区入网餐饮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线上经营行为,筑牢外卖餐桌安全防线,守护群众网络订餐饮食安全,现将相关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湾里管理局某入网餐饮店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及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6年5月9日,我局依托线上平台线索摸排结合线下实地核查的方式,对湾里管理局入驻外卖平台的某餐饮店开展现场检查。在该店厨房调料区发现1瓶港顺鲍鱼汁调味料 、1瓶海天料酒 、1瓶家乐辣鲜露调味料,上述调味品均已过保质期。因当事人疏于定期检查食品原料,致使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后仍在使用,当事人未能提供述涉案食品原料的相关票据及进货台账,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及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及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当事人涉嫌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