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系列政策,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洪财社指)〔2025〕98号)精神,对稳定创业经营、及时还本付息的六类群体,在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到期后,省与市县财政按照贷款金额给予一定稳定创业补贴。根据赣人社发【2025】35号文精神,年发放标准为:享受创业担保贷款金额高于5万元(含5万元)低于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给予1000元稳定创业补贴;每增加5万元贷款金额,增加稳定创业补贴1000元。最高不超过6000元。对符合条件人员,实际发放金额以其贷款存续实际月数(按每满30天计1个月,不足30天按1个月计算)予以发放。人员发放明细详见附件1。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6年1月20日-2026年1月26日。在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申报单位情况如有异议的,可以向湾里管理局人社办进行反映。
联系人:刘勤
联系电话:0791-83763076。
办公地址:南昌市湾里管理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湾里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