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按照《南昌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南昌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规定,对以下5家医药服务机构给予解除医保协议处理。名单公告如下:
湾里管理局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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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解除医保协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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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西洪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天宁西路分店 |
2025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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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贤镇霞麦村卫生室二室 |
2025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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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昌祥和医院影像科 |
2025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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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江西洪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湾里分店 |
2025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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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江西洪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罗亭分店 |
2025年6月28日 |
特此公告。
湾里管理局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6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