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湾里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送达公告
江西起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2MA39B7827P):
我局于2026年10月19日依法向你公司邮寄送达《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湾管建催字[2026]第001号),该邮件于2026年10月22日被退回,退回原因为“拒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因你公司拒收导致无法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我局已依法向你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湾管建罚决[2025]第14号),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且未履行政处罚决定。现催告你公司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缴纳罚款人民币41869.39元;
缴纳加处罚款人民币41869.39元。
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如你公司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本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方式:0791-83769089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湾管建催字[2026]第001号)
南昌市湾里管理局
202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