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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强化湾里管理局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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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湾里管理局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编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湾里管理局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政策文件进行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点多、面广,尤其是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涉及千家万户,安全规范装修和强化日常管理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基本要求。近年来其他省、市由于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引发的事故频发,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湾里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的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了《通知》文件。

二、制定依据

《通知》主要依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洪府办发〔2024〕5号)等文件精神编制出台。

《关于进一步强化湾里管理局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经湾里管理局2024年第10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于2024年3月23日印发。

三、工作目标

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湾里管理局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立即开展湾里管理局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摸底排查工作,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各监管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监管范围内室内装饰装修的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督促限期整改。

三是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公布湾里管理局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受理电话,引导群众通过电话投诉等方式,投诉举报室内装饰装修违法违规行为。

四、主要内容

《通知》共有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明确主体责任。重点是明确了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以下统称装修人)是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过程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部分是明确监管责任。主要对按照规定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和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两类情况下的监管责任进行明确。对于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既有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房屋装修人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后,由景区与城乡建设办公室负责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对于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既有房屋装饰装修工程,根据房屋(含住宅)是否有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管理机构等情形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监管责任。

第三部分是规范装饰装修行为。主要明确了装修人在装饰装修过程中的禁止行为。比如,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以及其他影响建筑结构承载和使用安全的行为,《通知》还规定,相关部门发现装修人出现影响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部分是有关要求。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湾里管理局住建部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镇(街、处)宣传和落实《通知》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五、适用范围和执行时间

湾里管理局区域内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遵守本《通知》。

《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实行。

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咨询服务机构:湾里管理局景区与城乡建设办公室

咨询服务联系人:胡因木

咨询服务电话:0791-83766017

咨询服务地址:湾里人防大楼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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