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预案》制定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为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群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问:《预案》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预案适用于湾里管理局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预防接种服药事件、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问:《预案》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应对。
问:《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怎么分级的?
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四级。
问:《预案》中应急响应分几级?如何启动?
答:局级层面应急响应级别由高到低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原则上,在市委、市政府启动Ⅰ级响应后由局党工委、管理局决定启动本级响应,由局党工委、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或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指导协调,必要时由其组织指挥;在市委、市政府启动Ⅱ级、Ⅲ级响应后由局党工委、管理局决定启动本级相应响应,并由管理局分管领导组织指导协调,必要时由其组织指挥;Ⅳ级响应由局党工委、管理局决定,并由管理局分管领导组织指导协调。对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后果严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启动局级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问:《预案》组织指挥体系是什么?
答:管理局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在局党工委、管理局领导下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卫健办。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局办公室、局党群工作部、局宣传文旅办、局景城建设办、局景城管理办、局应急办、局教体办等20余个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应对工作。
问:《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哪里进行信息报告?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具体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如下:
(1)各级人民政府;
(2)政府有关部门;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专业机构;
(4)有关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单位、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种植、养殖、运输、屠宰业主(报告家禽、畜类动物疫情)等。
问:《预案》报告时限和程序是怎样的?
答: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单位及个人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立即向局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局卫健办报告。
局疾控中心接到或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报告,同时向局卫健办报告。局卫健办接到报告应当在2小时内向管理局和市卫健委报告(如接到发现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和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传染病菌种或毒种丢失、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等情形报告须同时向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采取控制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管理局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应当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咨询机构:湾里管理局卫生健康办
咨询人:李玉娟
咨询电话:0791-83797391
咨询地址:岭秀湖街1号湾里管理局4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