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部署,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奋力推进“一园三区”建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经局党工委、管理局同意,现制定我局实干奋进拼经济若干政策措施。
一、恢复和提振消费
1.推动节庆品牌化发展。鼓励属地及企业申报举办文旅节庆活动,对申报成功的,经旅游节庆赛事活动领导小组认定的局级及以上旅游节庆赛事活动,采取“一事一议”政策对相关活动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文旅办,各镇、街道,洗药湖管理处,罗亭工业园,大湾集团)
2.助推乡村旅游发展。鼓励各镇处创评乡村旅游重点村,对首次对首次评为全省、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6万元、18万元奖励,对首次评为省级旅游风情小镇的单位,给予一次性6万元奖励。对获得的其他国家省、市旅游品牌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给子相应奖补。(责任单位:文旅办,各镇、街道,洗药湖管理处,罗亭工业园,大湾集团)
3.鼓励文化产品开发。鼓励各镇、街、处及企业开发文创产品,对经文旅办推荐参评,并在国家级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大赛及评选活动中,获评金奖、银奖、铜奖的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3.6万元、1.8万元;在省级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大赛及评选活动中,获评金奖、银奖、铜奖的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给予一次性奖励1.8万元。(责任单位:文旅办,各镇、街道,洗药湖管理处,罗亭工业园,大湾集团)
4.助推特色街区消费。对认定为局级夜间经济特色街区的,授予“湾里管理局局级夜间经济特色街区”荣誉称号,优先推荐申报南昌市市级夜间经济街区。对新获评的市级夜间经济街区,按20万元/条给予所在属地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的区域性、示范性市级特色商业街区,分别按5万元/条、10万元/条给予所在属地奖励。(责任单位:经发办,各镇、街道,洗药湖管理处,罗亭工业园,大湾集团)
5.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对在湾里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含非住宅)的,进行现金补贴和人才补贴,最高5万元封顶。同时,鼓励房企推出配套奖励政策,组织房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线上线下促销推介活动。(责任单位:景城建设办,财政办,人社办,教体办)
二、扩大有效投资
6.浓厚招商氛围。紧紧围绕“打造一园三区,建设幸福湾里”总体思路,立足资源优势,全力主攻文旅康养产业、数字经济产业、生态总部经济、绿色低碳工业,举办系列招商活动,对招大引强成效突出的局属部门招商小分队分别奖励10万元、6万元、3万元,对集团、园区、属地招商小分队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6万元,对根据贡献度评选出的驻局单位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招商办,各镇、街道,洗药湖管理处,罗亭工业园,大湾集团)
7.加强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协调机制,强化用地、用林、用能等要素保障。充分发挥项目前期工作深入介入机制作用,优化规划、环评、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服务。建立健全项目推进机制,落实《湾里管理局2023年重大重点项目推进计划》,实行局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项目推进指挥部(单项指挥部)、项目责任单位三级调度机制。建立健全“容缺审批+承诺制”审批机制,缩短重大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时限。(责任单位:经发办,行政审批办,景城建设办,财政办,重点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里分局,各镇、街道,洗药湖管理处,罗亭工业园,大湾集团)
三、促进产业提升
8.鼓励制造业企业扩产增效。对湾里管理局在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湾里管理局实施的计划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技术改造项目,按购买设备发票额的8%,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对湾里管理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湾里管理局进行“机器换人”等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按购买设备发票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的补助。设立重点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对2024年12月31日前,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30亿元、20 亿元、10 亿元、5亿元和1亿元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两年内上多个台阶的,按最高计算,不累计享受。加大规上工业企业扶持力度,对年度产值增加10%的,奖励2万元;增加20%的,奖励4万元;增加30%的,奖励6万元,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经发办,各镇、街道,洗药湖管理处,罗亭工业园,大湾集团)
9.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对当年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配套奖励;对当年获评南昌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配套奖励。(责任单位:经发办,各镇、街道,洗药湖管理处,罗亭工业园,大湾集团)
10.加大服务业企业支持力度。全局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4年12月31日前,年营收2亿元(含)以上,同比增长5%以上且增速高于上一年的,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营收1亿元(含)-2亿元之间,同比增长5%以上且增速高于上一年的,给予企业5万元奖励。积极争取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央预算内项目资金等各种渠道资金,帮助本局内服务业企业解决发展资金问题,全力促进服务业企业项目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经发办,各镇、街道,洗药湖管理处,罗亭工业园,大湾集团)
11.扶持特色生态农业产业品牌建设。对新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新获得农业部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新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市级知名商标的企业,除享受上级有关政策奖励外,再分别给予上级奖励资金50%的奖励。对获得证明商标、国家地理标志、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立项并完成验收、省级名牌产品的农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集体商标、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立项并完成验收、市级名牌产品、主导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的单位或农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农林办,各镇、街道,洗药湖管理处,罗亭工业园,大湾集团)
12.加大数字经济企业支持力度。设立企业上台阶奖,自2023 年起,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经认定后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软件业务收入百强”、“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中国互联网百强”等榜单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不重复奖励。(责任单位:招商办,经发办,财政办,各镇、街道,洗药湖管理处,罗亭工业园,大湾集团)
13.加大企业研发投入补助。在落实《湾里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基础上,鼓励入驻湾里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检测中心等研发平台。对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检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一次性分别给予省级15万元、市级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经发办,各镇、街道,洗药湖管理处,罗亭工业园,大湾集团)
14.加大对企业技术成果交易的支持力度。对科技受让方按技术合同实际技术交易额的3%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同一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科技转让方,按其促成年度实际技术交易额的2%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按其促成年度实际技术交易额的1%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单位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经发办,各镇、街道,洗药湖管理处,罗亭工业园,大湾集团)
四、持续惠企助企
15.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含)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继续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的,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责任单位:湾里税务局,财政办,经发办,各镇、街道,洗药湖管理处,罗亭工业园,大湾集团)
16.加大金融帮扶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全局上市公司、重点拟上市企业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积极发挥“财园信贷通”惠企职能,推动金融机构以一年期 LPR 上浮不超过30%的利率向辖内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解决辖内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责任单位:财政办,各镇、街道,洗药湖管理处,罗亭工业园,大湾集团)
17.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总费率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0.5%,职工个人0.5%);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以“免申即享”方式发放。对吸纳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用工单位,分别按照每人1000元、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人社办,各镇、街道,洗药湖管理处,罗亭工业园,大湾集团)
18.鼓励引才招工。鼓励在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吸纳就业,对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 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 16-24 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按照每人 1500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执行期限至 2023 年 12月 31日(此政策与失业保险的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可重复享受)。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小微企业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贷款条件人员达到现有职工比例15%(现有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下调至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1年内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以上的,最高可申请6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责任单位:人社办,各镇、街道,洗药湖管理处,罗亭工业园,大湾集团)
19.加快推进五上企业培育。对五上企业培育工作成效明显的各镇、街、处、园进行奖励。按照年度“五上”企业年度新增总数情况分别进行排名,对新增总数排名前三的镇、街、处、园,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3万元。(责任单位:经发办,景城建设办,各镇、街道,洗药湖管理处,罗亭工业园,大湾集团)
20.提高审批服务效能。全力梳理推进“免证办”“就近办”“网上办”等便民政务,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制度,简化审批流程。实现政务服务不见面审批和智能化审批、跨省通办和省内通办水平。推动惠企政策“一网通办”“一窗通办”,惠企政策资金实现惠企通兑现全覆盖,辖区内企业(含个体户)惠企通注册率、电子印章申领率达到100%。叫响擦亮“红色帮办”政务品牌,突出第一时间方便群众办事,为企业群众提供触手可及、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努力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行审办,经发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里分局,各镇、街道,洗药湖管理处,罗亭工业园,大湾集团)
21.加大营商环境优化力度。建立市场主体“亲商管家”响应机制,坚持“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扩大“亲商管家”队伍,提供“管家式”服务。制定实施《湾里管理局“企业安静日”制度管理办法(试行)》,通过企业测评、问题清单收集等方式,实行分层负责机制,逐级解决问题,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及监督管理行为,营造“零干扰”经营氛围,树立“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服务理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大力实施《关于深入推进南昌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工作的通知》,实现政府采购供应商合同融资线上办理,减少供应商跑腿。持续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对照省市标准,持续唱响“‘湾’里挑一”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双服办,经发办,景城管理办,财政办,湾里税务局,湾里市监局,各镇、街道,洗药湖管理处,罗亭工业园)
为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各责任单位要全方位解读宣传政策。本政策所指享受奖补的企业为申报时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全局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政策另有规定除外。同一企业同时符合市、局两级层面同类型奖补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进行重复奖励。相关企业综合奖励不超过地方经济贡献总额。
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