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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南昌市湾里管理局招贤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单位暂定法定代表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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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组室: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湾里区招贤镇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的通知》(湾办字〔2019〕112号)文件精神,为便于开展工作,决定决出招贤镇副镇长李凯同志的南昌市湾里管理局招贤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由湾里管理局招贤镇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主任(队长)担任南昌市湾里管理局招贤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单位法定代表人

     

 中国共产党招贤镇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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