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湾里管理局出台“企业安静日”制度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湾里管理局双服办主要负责人吴国民就《湾里管理局“企业安静日”制度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题1.制定出台《办法》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吴国民:制定出台《办法》,主要是为了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入企检查行为,让企业能够安心搞好生产经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提升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水平。
问题2.湾里哪些企业适用于《办法》?
吴国民:《办法》所称企业为全局区域内“工业企业”。
问题3.“企业安静日”的具体期限是什么时间?
吴国民:每月1日至20日为本局“企业安静日”。在此期间,除特殊原因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到企业开展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检查活动。
问题4.哪几种特殊情况下需进入企业现场执法检查?
吴国民:共有五种特殊情形:一是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事件,需要进行执法专项检查的;二是局级及以上党(工)委、政府及其部门部署的执法检查;三是处理投诉举报需要进行的执法检查;四是有法律法规规定时限要求,上级职能部门指定时限内 需要完成的核查、复查、检查事项;五是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进行的执法检查。
问题5.《办法》对“企业安静日”期间的涉企检查程序是如何明确的?
吴国民:入企现场行政检查前,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填写《审批表》,并按照规上工业企业或规下工业企业类别进行报批和备案。行政检查时,执法人员应当两人以上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严格按照《审批表》所列内容进行检查。行政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应当现场填写《备案表》,并于每月5日前将本月及上一个月的《审批表》和《备案表》汇总报局营商办。
问题6.入企执法检查部门按照什么原则开展执法检查?
吴国民:按照四项原则开展执法检查。一是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二是入企执法检查部门应当建立涉企执法检查事项清单,并明确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频次、时间安排、实施检查的机构等。三是除重点领域或者特殊情况外,行政执法机关在同一年度内不得对已检查合格的事项进行重复行政执法检查。四是对能够实现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手段进行非现场监管的,非必要不再进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问题7.如果企业对入企现场执法检查有异议,《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吴国民:《办法》对入企现场执法检查有异议的情况进行了规定,企业可以向局营商办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举报,局营商办应当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向企业反馈处理情况。
解读机构、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湾里管理局双服办主任
解 读 人:吴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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